日志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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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ne 你这一生,爱过的老歌,是哪一首? Two 京沪向大酱告白的那个下午,顶着莫西干头。男孩扯掉大酱的耳机,“哦,你听披头士?你喜欢摇滚?” “不。” “不喜欢你还听,太奇怪了吧。我喜欢你,和我交往吧。” “不。” 不管面前的男孩说什么,大酱只有一个字,不。 这个男孩的一切都令大酱厌恶,包括他的黄毛火鸡般发型。再加上死缠烂打,原本三四分的厌恶,就堆积到十分,然后大酱拒绝了他。 男孩的自尊心被伤到了,男孩很生气,后果很严重。以至于他满脑子都是,你,你,你凭什么拒绝我呀? 你不就是比一般女孩好看点吗?我身高差不多一米八三,功课不错,脸也不错,我踢球时女粉丝们的尖叫都可以吓晕捡矿泉水瓶子的老太太,你不肯当我女朋友? 直到大酱回宿舍晚了,半路上男孩突然跳出来,塞给她一块手机。态度嚣张说,“看,才出的水果4,现在你该满意了把?” 对的,男孩家境也不错,挺有钱。 大酱呵呵笑了,接过市面上的一只肾,想了一下,问同行的女孩子,“转送给你了,喜欢不?” 即便是土豪,脸色也白了。男孩很想拦住大酱,但他的面子先拦住了他。他只好说,那你答应了,跟我去吃宵夜吧。 大酱说,一起嘛!然后抱着边上的女孩亲了一口。于是男孩明白了,大酱是个变态。 十七岁的大酱是个变态,很快全校皆知。 Three 那天之所以回去的晚,是因为大酱去学校外面的烤芝士红薯店看电视。 被她拉着作陪的艾莉丝吃掉了她一个星期的零花钱。 看店的年轻帅哥围着深绿色的围裙,跟艾莉丝眉来眼去。大酱心知肚明,就当是顺便也成全了他们。 看完转播两人一同回去,路上艾莉丝取笑大酱,电视上大学生运动会的帅哥再多,远在天边,干吗不找近在眼前的。大酱抬头看天,闷闷来了一句,“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。” “屁咧,看得到吃不到,你不饿呀!”离开了年轻帅哥的店子,艾莉丝不用再装了,吐出浓浓的台湾腔。 大酱没回答这个问题,她换了话题,用随意淡定的口吻看着:“艾莉丝,你造吗?有兽,为直在想,神兽 我会像间酱紫古琼气 对饮说 其实 为直都宣你.。” 艾莉丝咯咯大笑,弯腰叫嚷肚子痛。她抓住大酱的肩膀抱怨,“你太坏了,干吗学我们。” 学学又不会死人。艾莉丝本来是个台湾妹子,从海岛上来陆地读书。大酱主动和她这个交换生说话,她就和大酱建立了良好的友谊。大酱把手机递给她的时候,飞了一个眼神。 艾莉丝精明又小家子气,很会算账,吃人嘴短,当然要配合演戏。 回想起来,京沪其实是可爱的。那天是大酱的生日,没人记得,他竟然知道。这说明多多少少花了心思。他送的东西算是贵重物品,在搞清楚大酱是变态之后,又要回去了。那玩意足够搞定别的女孩,可他当着大酱的面,愤怒地摔在马路上,摔了个稀巴烂。 大酱还那么年轻,年轻得不需要比一头牛还贵的手机。几句诗,手写的信,或者一盒子葡萄干,对她来说也许比手机来得更靠谱。也许大多数男孩本来就很可爱,只不过大酱没打算爱他们任何一个。 当时,恼羞成怒的男孩到处扩散,学校论坛,三角地海报,教学楼课桌,以及毗邻的大学,一个都不放过。 事情弄到全校皆知,艾莉丝也开始躲大酱。重色轻友的人,最担心烤红薯店的年轻帅哥会误会。只有大酱孤独一人,去图书馆翻开一本纳博科夫的小说。这个作家写的东西被评价为纸上的邪恶,文学的妄想,跟现实不怎么搭界。 大酱不以为然。 four 小时候生日,大酱爹送给大酱一个金发碧眼的洋娃娃。她接了一桶开水,给洋娃娃洗澡。玩得物我两忘,洗着洗着,头发就掉了。再洗,眼珠也褪色,四肢开始泡得变型。大酱妈回家,用力看了一眼大酱,再看一眼奇形怪状的洋娃娃,满屋子狼藉,还有一地水,她夺下洋娃娃,开窗直接丢出去。酱妈恶狠狠打了大酱一耳光,歇斯底里哭起来。 大酱傻眼,张大嘴巴呆了半天。大酱妈后来不哭了,向大酱道歉,带她去吃了一顿昂贵的麦当劳,还去看了一场儿童话剧。但是那天大酱完全没法开心起来,她吓坏了。 你们离婚吧,何必冲小孩子发脾气?不过这不是重点。重点是,洋娃娃丢在外面,混过污泥水,捡回来已经惨不忍睹。还好,汤叔叔买了一个新的给她。 汤叔叔是大酱爹一个工厂的同事,他中学就辍学了,顶替自己的爹,进了国营单位,上了五年班也才刚刚二十岁。 1996年的大酱,不确定管他叫叔叔还是哥哥。大酱妈说,就叫叔叔。 一个年轻人总在工厂里搬运豆子和米糠,是会苦闷的。苦闷中诞生的是后悔。 他发觉念书才是最幸福的。他只是不喜欢学习,热爱逃课,和小伙伴溜达玩耍看录像,但他并不是笨蛋。二十岁的汤浩两腿发达,耐力不凡,默默地考上体育学院,二十六岁的汤浩终于当上了体育老师。 三十岁后,他教的学生,参加大学生运动比赛,他们一起出现在电视上。 当年的国有工厂早就倒闭了,大酱离婚的爹妈,各有各的伴侣,大酱跟着妈妈,一直过着吃得起麦当劳零花钱充裕的生活。 关于大叔汤的所有,大酱常年保持关注。 Five 高考前,她写了一封信,诉说压力紧张,也回忆了小时候。 不出大酱所料,他回信里说,十几年了,不大记得有送洋娃娃这回事了。不过,他祝大酱旗开得胜,金榜题名。他用着特别老土的词,说着极为俗套的话,引用了他学生时期相当流行的诗,“既然选择了远方,就应该风雨兼程”。她附上了近照,他却回复以励志。印刷着学校名字的信纸,被大酱的胸口捂热,收好带到了大学。 那是汪国真的诗,特别吻合他的时代印记,像贝类动物壳子上的条纹年轮,一条一年,不容抵赖。 五岁和二十岁相差四倍。十七岁和三十二岁,只相差一倍不到,彼此距离已是无尽光年。 在大叔所在的城市念大学,大学又扎堆在武昌。吃火锅的时候,其实也会遇到大叔一家人。大叔身材维护的挺好,这得感谢他的职业。他和家人有说有笑,在白色雾气中,筷子夹来夹去,分享鱼丸和嫩牛。 大酱故意从他一侧的走道晃过去,他没还是没有认出大酱,或者他根本就没能认真记住大酱照片上的样子,出于客套,他才给一个丫头片子回信。 事到如今,他把对大酱最善良温柔的时刻,忘光了。他对着服务员喊:麻烦再上一盘香菇,两瓶可乐,四两三鲜饺子。 失望是怎么变成绝望的?那个年轻人变成真正的大叔了。他吃得很高兴,额头都是汗。他的家人小孩也一样。 为什么要爱一个大叔?因为大叔先爱过你。可是大叔永远不会和你在一起,不管是五年,还是十年,还是十五年。因为那不是一种爱。 她忽然觉得自己老了,比活了几百年的巫婆还老。有些传说里巫婆曾经是可爱的女孩,熬着鲜美好汤等人来,一直等不到汤就糊了,一锅酱黑的水。 哀莫大于心死,大酱情愿京沪说她是个变态。 Six 京沪的积极报复令传闻越演越烈,学校里的女生看见大酱都唯恐避之不及,大酱只想翻白眼。也好,再也没人来“骚扰”她了,男的女的一个都没了。 不过事情总要有个收尾,每个学校都不喜欢太张扬惹事的学生,哪怕学生是无辜的,以至于大酱的辅导员,都忧心忡忡联系她的母亲,希望能好好解决这件事。 去机场的路上,感冒的艾莉丝戴着口罩送大酱。 在跟车相送的烤红薯帅哥去洗手间空隙,艾莉丝半信半疑追问,“大酱,你该不会真的玩蕾丝吧?干嘛读到一半,又跑到国外去留学?” 大酱说,“是啊,我喜欢你,我会想你的。” “我可不玩这个,不过咱们还是好闺蜜,好姐们。”艾莉丝耸肩。 “你恨不恨王京沪?你弄成这样都是他害的。泡妞而已,搞这么夸张。真是个混球。”艾莉丝咬字发音大有长进,她在大陆这边一年,腔调可以活学活用了。 大酱摇头。 如果要比“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”,京沪差远了。京沪不过是爱之深,恨之切。 安检入口,她们拥抱道别,大酱闪电般扯掉了艾莉丝的口罩,亲了她的脸颊。两人忍不住笑出来。眼眶泛泪的艾莉丝和大酱再度拥抱。陪同艾莉丝的帅哥,茫然旁观,不明所以。 2012年的大酱二十岁,正是大叔给她唱摇篮曲的年纪。当年是大叔的声音,使得她乖乖入睡,不做噩梦。 年轻的大叔说,“来,亲叔叔一口。” 大酱就糊了他一脸口水。 Seven 英国是披头士的故乡,这支乐队穿过几个时代,成为了经典,连同他们那些经典的歌。人人都知道列侬,大酱却只在意麦卡特尼。 1968年,因为矮个子日本女人大野洋子介入,处于事业巅峰的列侬和他的妻子离婚了。他们5岁的儿子朱利安,难过地坐在麦卡特尼的阿斯顿 马丁车里。大人们处理不好自己的事情,把爱和家人都弄得乱七八糟,小孩子只好无辜地忧伤。 麦卡特尼为了安慰小朱利安,不厌其烦地对他唱着,“嗨,朱利安,事情不会变得太坏 ” 事情还能坏到哪里去? 之后,作为披头士一员的麦卡特尼写了一首歌,写给这个可怜的5岁孩子。但把朱利安改成了更顺口的朱迪,听起来也响亮。这歌先是霸占了各大排行榜,很快蔓延传遍了全世界,被上世纪七十年代的人疯子一样热爱,进入历史,进入殿堂。 Hey Jude, don t make it bad Take a sad song and make it better Remember to let her into your heart 大酱喜欢这个故事,既温暖又哀伤。然后她才喜欢那首歌,那首披头士的老歌。 也许那个歌里的主角,那个小男孩,长大了以后,还是会心中充满了恨意。但至少听到这歌时,能得到片刻的慰藉不是吗? 大酱是这样想的,然后义无返顾,向着自己的人生河流,游去。 Eight 老女孩大酱在陌生的澳大利亚和一群陌生的年轻人,度过了一段时间。2012年7月28日这天,奥运会在英国伦敦开幕。而七月的墨尔本天气寒冷,还是阴霾冬季,大酱穿了好几层厚实的毛衣。 邻居小男孩养了一只猫,父母上班。闲来无事,大酱兼职喂小男孩吃饭,顺便聊天解闷。 “你的猫爱吃什么?”大酱问小男孩。 小男孩茫然摇头,那猫跳上桌子,吃他碗里的牛奶蒸南瓜。小男孩注意力转移,马上伸手,“啪“一下,打了猫头。顿时猫急了,耳朵竖立,作势要对打。小男孩粘一手的毛,食物也泼了一地。 大酱看在眼里,反而乐了。她庆幸终于有事可干,不至于那么无聊。大酱哼着曲子,开始收拾残局,打扫卫生。 手机在这时忽然响了,大酱去接电话。还会有谁知道大酱的手机号码?一定是艾莉丝。来了这边以后,她只对艾莉丝讲过她喜欢的故事,和她像软体爬虫一样难以启齿的软弱。 人在寂寥时,有人给你打电话,已经要感恩跪谢了。她把手机按在自己的耳朵上,听见里面传来熟悉的乐声,第一个音“嘿”。 台下八万人观众齐声附和。 “嘿,朱迪。别沮丧。” 这首歌大酱听了很多遍,她忽然彻底听懂歌词了,从字面到骨子里的意思。电话那边夏天盛大欢腾热闹。环球炎凉不同。 “喂喂,大酱你听见了吗?我是京沪。” 京沪在开幕式现场,拿手机给大酱直播麦卡特尼的领衔主唱。京沪和大酱一个在南半球一个在北半球,他干出的事太恶俗了,简直像微博段子。京沪怎么知道这个号码的?艾莉丝这个大嘴巴。 “我听见了,别叫我大酱,我现在叫珊丽。”新环境当然要用新名字来般配。这样和小伙伴们,才好相处。人生也是如此,但看眼前,莫问过去。 “好吧,朱莉莉,你听见了吗?” 什么朱莉莉,见你个大头鬼。 估计信号不大好,京沪听不清,搞错了大酱的新名字。但这根本就不重要。 麦卡特尼的声音苍老年迈,却愈发动人,“不要害怕,找首悲伤的歌把它唱成欢快。” 京沪就在现场那八万人中间,大酱隔空加入他们,一起唱起来。
最后修改于 2014-11-11 10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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